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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财险辽宁丹东市支公司副总经理徐金玉任职资格批复

2023-08-04 18:24:17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资料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关于核准徐金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国寿财险辽发〔2023〕305号)收悉。经审查,徐金玉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丹东监管分局

(原丹东银保监分局代章)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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