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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第一季度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目录的公告

2023-05-10 08:15:11来源:法治山东网


(相关资料图)

根据《山东省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有关规定,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省司法厅收到设区的市政府报送省政府备案的规章20件,经审查,予以备案登记20件,现将第一季度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第一季度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目录 山东省司法厅 2023年5月9日

附件:

2023年第一季度设区的市政府规章备案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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